各学部:
为做好2024年秋季服兵役资助工作,现就服兵役资助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0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退伍复学但从未申请学费补偿或减免的学生。
2、2024年9月1日以后退伍复学的所有学生。
二、需提交材料
参军入伍之前所读的大学年限应享受学费补偿,退役复学后应读的年限应享受学费减免。例:专科生张三2021年入学,2022年参军,2024年退伍,那么张三应享受1年的学费补偿(即大一一年),应享受2年的学费减免(即大二、大三)。
1、参军入伍之前未补偿学费的同学需在全国征兵信息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填写表中正面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和反面银行账户信息(特别强调:需提供本人开户的一类农行卡号,若本人没有农行卡,可委托发放到父母或其他人卡上,需填写委托书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模板见附件),填写好打印1份,附1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退役复学后未申请学费减免的同学需在全国征兵信息网下载《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2)》,填写申请减免情况(注意:复学后应读几年,对应就申请减免几年,不可多申请,不可少申请)。填写好后打印1份,附1份退役证复印件。
三、补助标准
1、服兵役学费资助:学校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等信息的通知》要求落实。
2、退役士兵专项助学金:所有退役复学学生均享受3300元/年的专项助学金,此项资金和普通国家助学金不可重复拿。
四、时间安排
申请人2024年10月20日16:00前将申请材料交到学工处(新食堂)313办公室,或将申请材料邮寄到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街道栗庙路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新食堂313,务必选择顺丰快递,其它快递拒收),学校根据材料录入上报省资助中心,具体发放时间以国家资助中心下发为准,财政拨款后,学校立即组织发放。
如有疑问,可到办公室现场咨询或联系汪老师(手机号码:13253430917; QQ:206891054)。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9日